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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2
《九故事》的新旧译本比较——以For Esmé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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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oanswer.blogbus.com/logs/10209548.html
刚开始制作我们新版《九故事》之时,我曾特意到网上看看对过去《九故事》两个译本的评论帖子,虽然当时我已经决意要用浙江文艺社李文俊和何上峰合译的译本。其中有位网友hxb30先生在豆瓣上的一个小帖子颇有代表性,也激起了一些议论。他说:
非常怀念以前施咸荣等翻译的《九故事》。最喜欢里面的一篇《献给爱斯美的故事——怀着爱与凄楚》。
10几年前上中学时买的《九故事》早就找不到了,半年前又买了这本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李文俊、何上峰翻译的《九故事》,原想留做收藏的。拿到书后首先翻到这一篇,发现李文俊他们把它翻译成《为埃斯米而作——既有爱也有污秽戚苦》。这个名字的翻译一下让我倒了胃口,跟吞了一只苍蝇似的。回过神来以后,立马决定把它这本书送人了,一分钟也不想让它在我眼前呆着。
虽然我没看过英文原版,也不知道原文的名字到底是怎么写的。但仅凭这个名字的翻译,我想以后我不会再买这两位翻译的书了。最近hxb30先生在我的blog里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这就引起了我对浙江文艺社之前那个版本的《九故事》的好奇。在对照原文、和李文俊先生以及人文社的责任编辑吴继珍老师一起对浙江文艺版做了一点修订后,我更想看看那个老版本是什么样儿。
国内第一次出版的《九故事》,应该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出版的,当时收入“ 当代美国小说丛书”。当然,因为时代关系,这是一个未经作者授权的版本。

手边没有这本书,但是从网上查到译者名单,吓了一跳。九篇短篇小说,有九位译者:
《香蕉鱼的好日子》 聂建军
《康涅狄格州的维格利大叔》 汪光强
《与爱斯基摩人作战之前》 陈杰平
《笑面人》 魏静安
《来到小船上》 邢卫平
《献给爱斯美的故事》 宋志宏
《碧眼朱唇》 贾卫、霍香枫
《德.杜米埃-史密斯的蓝色时代》 罗继丹
《泰迪》 吴劳其中并没有hxb30先生说的施咸荣先生。想必是他记错了。从编辑的角度来说,一本由一位作家创作的篇幅只有十一二万字的短篇小说集,要用如此众多的译者,在我是绝对不能接受的。这是对作者的怠慢。无论编辑怎样统稿,这样将各人翻译的篇什搜集起来的作法对原著风格尤其是语言风格的呈现,必然大打折扣。
但既然我没有中国社科版的书,我只能抽取hxb30先生所说的《献给爱斯美的故事:怀着爱与凄楚》也就是新译本中的《为埃斯米而作:既有爱也有污秽凄苦》。原文For Esmé - With Love and Squalor。这里有三点需要辩析。Esmé这个名字,以下统一称埃斯米。
1。主标题哪种翻译好。我们翻开各种英文书,无论是小说还是非小说、学术书,大多数作者往往在正文前写上For 某某人的献辞,这是西方作家的的一种礼节和传统,以此向自己的亲人、爱人或者朋友以及跟书有特殊关系的人表示敬意或爱意。如果For Esmé 仅仅是停留在这曾含义上,那么翻译成《献给爱斯美的故事》,也还算可以,不过加了“故事”二字,感觉还是有点俗套。我们知道,这篇小说中,小说主人公叙述这个故事,并不仅仅是向埃斯米致意。他们的关系还要深一层,小说中,埃斯米跟酒吧里邂逅的军士“我”说,希望我能为她专门写一篇小说:“如果你什么时候能专门给我写一篇小说,我会感到十分荣幸的。我可是个贪婪的读者呢。”(I'd be extremely flattered if you'd write a story exclusively for me sometime. I'm an avid reader.")而在小说开头,“我”正是收到长大后的埃斯米寄来的婚礼邀请函,才想起这些带着淡淡的惆怅的往事。从“我”的角度来说,这篇小说就是为埃斯米写的。所以,“为爱斯米而作”感觉更为贴切小说叙述者的意图。
2。是“凄楚”还是“污秽凄苦”。squalor并不是很常用的词,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上的解释是A filthy and wretched condition or quality,其他词典上的解释也大致如此。显然,这个词的内涵与凄楚这个表现心情的词是有差别的,它还强调物理状态。所以小说中当埃斯米说到“我偏爱写凄苦的小说。”(I prefer stories about squalor.)时,我还没反应过来,追问埃斯米,又让她重复了两遍这个词。埃斯米的母亲早以去世,父亲又在北非战场阵亡,只留下她和弟弟寄居姨妈家。而“我”是一个到欧洲战场来打仗的美国士兵。他们其实都身处于污秽凄苦的环境中而同命相连。
3。“怀着”还是“有”。副标题中的with这个介词,两种译法所表达的从属关系很不一样。“怀着爱与凄楚”,谁怀着?“我”?“我”怀着爱与凄楚写了这个献给爱斯美的故事?还是应该这样理解:为埃斯米而作的故事中有爱,有污秽凄苦?按照我对原文的认识,应该是后者:
“为我写小说的事你真的不会忘记吗?”她问。“倒也不一定纯粹为我而作。也可以——”
我说忘记是决不可能。我告诉她我以前从来没有专为任何人写过一篇小说,但是这样做的时机似乎恰好来到了。
她点点头。“要写得极其污秽凄苦,极其动人呀,”她建议道。“你对人世间的凄苦污秽多少有点了解吧?”
……
下面便是故事中污秽凄苦,或者说感人的部分了。花了这么多笔墨辨析这小说的标题,无非是要说明,我认为新译本的标题并不是胡乱翻译的。至于里面的译文,我们读两个译本开头几段,就可分出高下,至于第一个译本里面译错的地方,我就不花时间举例了。
宋志宏译本:
最近我收到一封航空信,邀请我参加于四月十八日在英国举行的一个婚礼。参加这样一个婚礼正是我巴不得的事情,在刚收到邀请时,我想我或许真的能坐飞机出国旅行一趟,至于花费问题,则统统不在话下。可是,在我和我的妻子经过多方面的考虑、权衡之后(她这姑娘脑子清楚得要命),最后我们还是决定放弃计划。因为,别的且不说,我岳母还正盼着我们四月份最后两周的时间和她一起度过呢,我把这件事已全忘在脑后了。我实在不很常见到格兰彻妈妈,岁月不饶人,她已不年轻了,已经五十八岁了(正像她未等你开口就会首先承认的那样)。
但是,无论我在哪里,都不会白白叫一场婚礼平淡冷清的。因此,在婚礼举行前,我草草写下了一些有关新娘的笔记,其中透露了些我约六年前与她相识时的事。假如这会给那位我尚未见过的的新郎多少带来点不快,那样也好。此时此刻,谁也不想去哄他人高兴,不仅不想哄他人高兴,而且还有心给他人一些启迪和开导。李文俊译本:
就在不久前,我收到一份航空寄来的请柬,邀请我参加4月18日在英国举行的一次婚礼。这倒是个我愿意为之付了些代价去参加的婚礼,刚收到请柬时,我原以为没准真的能出国一趟,坐飞机去,花多少钱倒是无所谓。可是,后来在跟我太太(那可是个头脑冷静得出奇的女子)仔细研究之后,我们决定不去了——因为,别的先不说,我岳母早就打算4月下旬来我们家住上两周,我把这碴儿给全忘了。我的确是有些日子没见到格伦彻妈妈了,她又年纪不小了。都五十八了。(她逮谁都先提这档子事。)
虽然如此,不管参加还是不参加,我想自己决非那种为给婚礼助兴连丁点力气都不肯出的人。因此,我还是打起精神草草写下一些说明情况的札记,是关于大约六年前我认识的这位新娘的一些情况的。倘若我的札记会使我从未见过的新郎有几分钟感到不舒服,那我也不在乎。我本来就不打算讨任何人的喜欢。至于教训谁指导谁就更非我的本意了。随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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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难得是这么周到考虑过.掂量过.彭同学功课做的好认真
我想凄楚无疑是有一些演绎成分的。翻译成凄苦或许更准确。但是翻译成污秽就很难理解了。就如上文摘录,爱斯美建议:“要写得极其污秽凄苦,极其动人呀,”凄苦的故事是会打动人的,但我不理解污秽何来动人之处?如果去掉“污秽”二字是否会来的更贴切一些呢?
原文中除了副标题以外,共有3处提到“Squalor”这个词。我在以前的一篇博客里曾列出过这3处的新老版本译法。
http://hxb30.spaces.live.com/blog/cns!C8F17FAA65289174!363.entry
http://www.anobii.com/books/9787533906306/01aff58ca228ef2c02/
收了《麦田里的守望者》(施咸荣译)、《九故事》(译者如你所列有十位,但其中《泰迪》的译者是臧良)、《木匠们,把房梁抬高些》(吴劳译)。
Esmé按法语读音应该是爱斯美,不是"米"...
我读过原文和现在的这个版本,感觉翻译只可算差强人意吧。
污秽这个词,我当初读稿子的时候也一愣,觉得突兀。记得在文中第一次看到“污秽”,是在以下这个对话中。
“并不需要特别多产的嘛!只要写一篇不孩子气、不那么傻的就行。”她想了一想,“我偏爱写凄苦的小说。”
“写什么的小说?”我说,身子向前倚了倚。
“污秽的。我对写凄苦的小说特别感兴趣。”
我当时对了一下原文,最后一句中是“污秽”“凄苦”是同一个词squalor。确实,污秽有点多余,也许李文俊先生是想突出“filthy”的意思。这个问题后来忘了,再跟他讨论一下就好了。
至于Esmé的发音,我们当然可以推测她祖上是法国移民来的贵族。但是在英语环境中,发音会不会按照英语习惯变化?我吃不准。所以倒不必一定按照法语的发音翻译。